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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违反规定导致火灾发生或者损失扩大,魏县新实验一中被处罚!

时间:2023-06-09 15:59:46 来源:信用中国(河北邯郸)网站

近日,魏县新实验一中因违反规定导致火灾发生或者损失扩大被处罚。

 

该文号为“邯魏消行罚决字﹝2023﹞第0019号”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2023 年4 月20 日20 时30 分,魏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:位于魏县魏都南大街1128 号的魏县新实验一中发生火灾,无人员伤亡,过火面积约5 平方米。经调查,起火时间为2023 年4 月20 日20 时许,起火部位位于宿舍楼三楼309 室内东侧处,起火点位于宿舍楼三楼309 室东南侧床铺处,起火原因为学生将烟蒂塞进床铺铺垫下方引燃床铺、棉被衣物等引发火灾,直接财产损失约为2000 元。魏县新实验一中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,未落实消防安全制度,导致火灾发生,以上事实有《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》(邯魏消火认简字〔2023〕第0008 号)和现场照片等为证。魏县新实验一中涉嫌违反了《河北省消防条例》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。

依据《河北省消防条例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,魏县消防救援大队给予该单位罚款1.84万元的处罚。详细内容如下: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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