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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养老观念转变 专家建议鼓励民间互助养老组织发展

时间:2021-12-09 13:42:11 来源:央广网

    央广网北京12月8日消息(记者关灵子 王晶)今天(8日), 中国老龄协会在京发布《中国农村互助养老研究报告》(以下简称报告)。该报告由中国老龄协会委托华北电力大学老龄科学与政策研究中心(华北电力大学老龄科研基地),基于2017-2020年对北京、上海、河北等9省市农村互助养老的发展状况实地调研完成。

农村养老观念转变 专家建议鼓励民间互助养老组织发展

发布会现场(央广网记者 关灵子 摄)

养老重点在农村

2035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提高到37.7%

上述报告调研的一组数据显示,2020年中国农村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23.8%,比城市高出8个百分点。到2035年,中国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将提高到37.7%,老龄化“城乡倒置”现象进一步加剧。

值得关注的是,我国养老问题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。据记者了解,一方面,农村老年人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增长,另一方面,农村家庭养老功能持续弱化,市场养老有效供给不足。

报告指出,农村互助养老通过组织化、规范化的方式,利用邻里熟人提供互助志愿服务,符合农村老年人低成本获得服务以及参与集体生活的社会养老需求。同时,互助养老具有低成本、非营利、多元参与、灵活多样的特点,是解决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有效途径。

自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,农村互助养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:自发互助阶段(2008年之前)、政府主导的互助幸福院建设阶段(2008-2017年)、由偏重硬件设施建设向互助服务供给转型阶段(2017年以后)。互助养老成为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重要内容。

老年人对子女赡养期待降低

开始寻找新的替代养老方式

发展农村互助养老不仅具有现实迫切性,也具有现实可行性。

上述报告指出,我国农村血缘、亲缘、自治以及邻里守望传统为互助养老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。而农村养老观念发生变化,老年人对子女赡养的期待降低,开始寻找新的替代养老方式,为互助养老开展提供了重要思想基础。

报告认为,今后10年,是构建农村老龄服务保障体系和老龄社会治理体系的关键时期。在这段时期,建立农村互助养老多元经费筹集机制,按照“政府补一点、社会捐一点、集体给一点、老年人出一点”的原则,通过政府引导动员多方进行资金互助,将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。

同时,以“以奖代补”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、给予水电或租金优惠等形式,鼓励民间互助养老组织发展。

《中国农村互助养老研究报告》发布会上,全国老龄办党组成员、中国老龄协会副会长吴玉韶强调,要将互助养老置于农村社区环境建设、农村互助文化繁荣、农村社区治理能力提升、农村社会资本重构的背景下,从打造居家社区养老生活共同体、提升农村社区活力和凝聚力的角度来推进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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